《江蘇省水域保護辦法》近日公布,將對五類重要水域實行特別保護,并從8月1日起施行。
《辦法》明確,五類重點保護水域包括:列入省人民政府批準的《江蘇省骨干河道名錄》《江蘇省湖泊保護名錄》中的河道、湖泊水域以及注冊登記的水庫水域;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、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范圍內的水域;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水域和自然保護區水域;清水通道維護區和重要濕地的水域;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其他重點保護水域。
《辦法》要求,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、生態環境、交通運輸、農業農村、林業等有關部門確定本行政區域重點保護水域,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。 (記者姚雪青)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0年07月15日 14 版)